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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男童遭继母家暴遍体鳞伤

发布时间:2014-05-15 09:20 来源:广州日报 分享到:

记者今天从河源市源城区警方获悉,该市源城区下角社区某小学有一名三年级男生彬彬(化名),在家中惨遭继母暴打,在被打得遍体鳞伤后幸及被其学校老师发现,遂报警求助。前日,源城区警方已介入相关“虐童事件”调查,并责成下角辖区居委会批评教育好涉事家长,共同监管好该学生的健康成长。 据当地警方介绍,彬彬今年10岁,系源城区下角某小学在读三年级男生。近段时间以来,该校老师发现彬彬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,问其原因,但彬彬始终沉默不语。上周四(5月8日),彬彬的班主任细心发现其脸上又多了一道伤痕,且在上课期间老是站着扭动身躯,让其坐下也不听从,还说其脸上的伤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。

经辖区民警调查,彬彬的父亲和继母都是离婚人士,其父亲现在东莞打工,其继母带着彬彬、一个8岁的女儿以及一个出生才18个月的女孩在河源生活。当地民警称,彬彬是他父亲与前妻所生,8岁的女儿是其继母的前夫所生,而刚刚出生的女婴,则是彬彬父亲和继母所生,彬彬的家庭背景比较复杂。多年来,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,其日常生活琐事、饮食起居一直都由继母负责,而彬彬父亲则外出打工维持一家生活,在生活繁重之下,其继母近年由此患有轻度忧郁症,所以,孩童频遭虐待也让民警犯愁。

今天,当地派出所已联合辖区办事处、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彬彬继母进行教育劝导,并作出由另外亲属共同监管方案,如其继母再无改正,将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。

另据河源市法援处吴律师介绍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,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(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唐聚勇 摄影报道)

编辑:ZX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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